【导语】:2021年3月1日起,在杭州市推出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“优驾容错”措施,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,营造文明出行、守法出行的良好风气。
“优驾容错”措施,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新规。
第一类: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,如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,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,不罚款:
一是违反错峰出行(高架道路除外)、景区单双号出行规定通行的;
二是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;
三是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;
四是不按规定掉头的;五是遇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,未依次交替通行或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。
第二类: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,如其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,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,不罚款不记分:
一是行驶超速10%未达到20%的;
二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;
三是通过路口遇红灯停车越线的;
四是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;
五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。
在接受警告教育后,时间将重新开始累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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